程队长,我说,你叫我来不会就是坐在这儿纯聊天吧。
我反而手臂用力把自己送上去,压在他上,在他耳边问你不想吗。
“清汤面。”我说。“因为我每次来都是喝多了,只能吃下清汤面。”
很瘦,肤很糙,也没什么腹肌。当我摸到上面两个点的时候他剧烈地息了一下,抓住我的小臂往下扽。
我们俩面对面看着彼此,然后同时笑倒在桌面上。
我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,跟老板说要碗清汤面,转问他要什么。他看着桌上的醋瓶子,直愣愣地。
过了半晌他抬看我。“我曾经觉得我能一直追下去……那兄弟俩都是畜生,糟蹋人家姑娘还不知悔改。我没后悔。”
他也没说话,沉默着倒了一小杯一饮而尽。
我们就这么一直沉默到面端上来。可能腾起的雾气分割出的独立空间给了他安全感,他低喝了一口汤,然后问我:“你为什么给我拿酒?”
“我追他追了五年了。”程兵突然说。走过来这些距离让他稍微醒了醒酒,口齿清楚多了。“我蹲牢蹲了九年,追凶追了五年。当年的兄弟们都不追了,大家都有自己的生活过了,可是我……”
“回家吗?”我问。
巾凉凉地贴着阴过,我难耐地夹夹,在程兵扔掉巾转
“喝吧。”我朝程兵扬扬下巴。
我喜欢他这样。无助的,杂乱的,像路边没人要的狗。
走吧?我问他。
吃面吧。我回他。你在那个酒吧前面等我,五点半。
其实我并不在意他追了多久的凶,也不在意他到底为什么这么执着和那个通缉犯是什么畜生。我低看他,杂白的发,发质并不好,糙糙的,像泛白的枯草。
置有个小面馆,我和朋友通宵之后,早上就会在那个面馆吃碗面再回去睡觉。
让我意外的是程兵对我并不感兴趣——我指男人上女人的兴趣。我说完那句话以后程兵明显愣了一瞬,我也理解。估计追凶这么多年开的都是手动挡,按他的脾估计也不可能去买。他只是沉默地把被子铺开,示意我坐在被子上,然后坐在我旁边。
他叹了口气。
“回家吧。”我说。
六点半的时候他已经喝了大半的酒,甚至把我的面碗也拉过去吃了个差不多。我把酒杯和酒瓶都从他手里扽出来,走到他边用脚轻轻踹了踹他的小。
他回了个好。我没再回,换上宽松的卫衣出门。
程兵止住了不说,蹲在地上埋着。
“两碗清汤面——”我竖起两手指向柜台后的老板示意,随后走到柜台后面,拿了一瓶二锅。
当程兵埋在我间的时候我真惊讶的。我穿得宽松,卫被他小心褪到脚腕,内卡在膝盖,他拿着巾仔仔细细。地下室没空调,他还细心用另一半被子给我盖着。
五点二十三分我到了酒吧的门口。程兵还是在那个街角的阴影里站着,笔直地,低看自己的鞋尖。我走到离他半米远的地方拍了拍手,他抬,脸上还是有点青紫。
“回家。回家。”程兵迷迷糊糊地重复,跌跌撞撞地起来走出店门。外面的冷风并没让他清醒,他抓住我的手腕轻轻拽了拽,随后抬看向我,眼角亮亮的。
透过雾气我看到他又倒了一杯,仰喝下去,然后扯了张纸巾了鼻子。
他坐在我旁边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他原来还高的,比我高半个多。他可能希望我靠在他上,但我并不是这么个格。我转把他摁倒,手不老实地就钻到他上衣里。
我慢慢咽下嘴里的青菜。“因为我觉得你不需要我帮你。至少是不需要我在大众认知下的‘帮’你。”
我吃了一半面就吃不太下,把面碗推在一旁看着程兵一杯酒一口面这样吃。我们并不讲话,或许程兵也不需要我讲话——我只需要当好一个“人”,让他能感觉到与他有联系的“存在”就好。
他也不太说话,点点跟在我后面。我放慢脚步他也放慢脚步,始终在我后半步远的位置。就这样一直沉默到面馆。
你有什么推荐吗?他听到我的话回过神来,居然还问了我一句。我有些意外。
程兵的出租屋离酒吧不远,差不多一个半十字路口的距离,城中村旁边一个很老的小区,租的地下室,半扇窗透过来一点路灯的光。周围的环境是破烂,但是他的屋子意外收拾得还行,面积小,东西不多,但干净,占地面积最大的是一个白板,上面密密麻麻地标注着线索,中间被钉着的照片底下写了三个字“王二勇”。
程兵往外推了推我。
我稍微用力地摸了摸他的。退后两步坐在他的床上,我朝他伸手。
没东西。他说。我来吧。
我又低看着这碗面,油花在面汤的表面打着旋儿,然后依附在碗边,被我用筷子戳散。